重庆市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,在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。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。详见正文。
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,在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。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。
即:我市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,生育产假为98天+80天=178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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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,慢慢的变多家庭生二胎,究竟生二胎有产假吗?二胎产假多少天?一起来了解重庆二胎产假是怎么规定的。
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,男方所在单位理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。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。
重庆市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,在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。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。
女职工在工作中是处于一种弱势地位的,国家针对这一情况给了女职工很多的福利待遇。一起来瞧瞧吧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!
如果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,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;如果劳动者和企业产生劳动争议,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详见正文。
同一年在内,一个人休了婚假、产假,后面她还能休带薪年休假吗?能够轻松的享受带薪年休假。详见下文。
重庆产假对非重庆户籍在渝工作的女职工适用,与女职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是否在重庆没有关系。
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,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以下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
目前重庆可享受178天产假,产假期间可以领取工资或者生育津贴,详细生育保险及产假规定见文章。
根据国务院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规定,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加上重庆增加的80天产假,那么重庆产假共178天
【导语】:重庆市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,在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。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。详见正文。
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,在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。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。
即:我市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,生育产假为98天+80天=178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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